北京车辆报废后保险是可以退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车辆报废时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在我国,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不同险种退保所需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商业险可以带着保单、报销发票和被保险人身份证直接去保险公司退保;交强险除了上述材料,还要带报废证明和注销证明。
车辆退保的手续主要包括退保申请书、保险单、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和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根据退保原因的不同,提供的文件也会有所不同。如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如因车辆转卖他人而退保,需提供过户证明;如因重复保险而退保,需提供互相重复的两份保险单;如因对保险公司不满而退保,则不需证明。
退保的一般程序包括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由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出具退保批单和到保险公司财务部门领取应退保险费。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按天数来办理退保的,车主退保的数额=按照商业险保费÷365×(365-已投保天数)。
交强险在以下三种情况之间是可以退保的:被保险车注销登记的、被保险车办理停驶的和被保险车经证实丢失的。商业车险退保条件包括保单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的。但以下三种情况也可以退保:投保人重复投保保险的、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和新车因质量问题被收回或因不予上户的车。
需要注意的是,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退保的数额取决于保险到期时间长短。对于车辆报废的强制险保险,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但在被保险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车办理停驶或被保险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总之,
北京车辆报废保险是可以退的,但需要注意退保条件和手续,以及退保的损失。